为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试行广东省国民旅游休闲计划的若干意见》,昨天(16日),省物价局等八部门联合下发了《进一步做好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工作的通知》,决定从5月1日起,在全省实行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旅游价格优惠具体内容有:
全面推进符合条件的游览参观点免费开放。除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外,各级文化、文物部门归口管理的公共博物馆、纪念馆、全国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在今年年底之前全部向社会免费开放;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城市休闲公园要充分体现公益性,实行免费开放,暂不具备开放条件的,应实行低票价。同时在广东省价格信息网公布我省第一批免费游览参观点目录。暂未免费开放的,要建立免费开放日制度。(人民网-《南方日报》)[责任编辑:江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