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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率先出台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

http://travel.sina.com.cn  2008年12月09日09:05  大江网

  从本月1日起,采集野生罗汉松、桂花、杜鹃花等珍稀植物的单位和个人,都要向林业部门缴纳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了。记者昨日获悉,为保护我省重点野生植物资源,江西省财政厅会同省发改委下发《关于制定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收费办法及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办法》),而据介绍,我省是全国惟一出台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收费标准的省份。

  收费主要针对植物产品交易行为

  为实施“生态立省、绿色发展”战略重要举措,进一步树立和提升江西绿色生态品牌,我省特制定该《办法》。

  《办法》规定,凡采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他产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江西省野生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申报、审批手续,领取《特许采集证》和《经营许可证》才可采集野生植物资源,并按规定交纳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经批准采集国家二级及省一、二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向省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缴纳野生资源保护费;采集省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则在设区市林业部门缴费;从外省购进的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产地没有征收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的,在我省应按规定补征。

  相关部门负责人强调,虽然收费主要针对植物产品交易行为,但是游客个人对列入保护名录的野生植物也要爱护,不得随意采摘。

  保护等级越高收费越高

  “保护等级越高,收费越高。”省财政厅负责人介绍,对批准采集国家二级及省一、二、三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分别按成交金额的20%、15%、10%、5%收取资源保护费。

  据记者了解,为规范野生植物资源保护费管理,相关部门根据市场实际情况确定野生植物或其产品成交基价,每两年公布一次。目前已经公布的收费基价当中,以野生罗汉松估价最高,胸径在42~50厘米的野生罗汉松,估价高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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