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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商标保护战中的湖北旅游企业

http://travel.sina.com.cn  2008年11月20日08:55  荆楚网

  “天堂寨”旅游商标终归湖北 6年纷争尘埃落定

  荆楚网消息 (湖北日报) (记者周芳、通讯员王辉)昨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将裁定罗田县天堂寨林场“天堂寨”商标用于旅游服务商标予以注册的通知寄至华中商标事务所。历经6年纷争,“天堂寨”商标终于落户湖北。

  2002年8月26日,罗田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天堂寨”商标。消息传出,安徽有关部门颇为震惊。2004年,安徽天堂寨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以天堂寨景区一部分在安徽省境内、湖北无权注册为由,提出异议。

  而华中商标事务所答辩认为,天堂寨为两省共有,安徽无权独享;罗田对天堂寨旅游开发投入大量资金,并且罗田商标申请在先。历经争议、答辩等流程,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采纳了华中商标事务所的答辩理由。

  据悉,我省已有“东湖风景区”、“神农架”等旅游景点成功注册商标,但也有一些景点名称被外省抢注。

  比如,鄂西“清江闯滩”、枣阳“九连墩”有部分类别被省外注册,“赤壁”被福州的朱本深注册旅游类别商标,宜昌“坛子岭”被福建的钟赠春抢注旅游类别商标,“九宫山”被四川省万县市向晓波抢注旅游类别商标。

  "天堂寨"旅游商标花落湖北

  【长江网讯】武汉晚报昨日,国家商标局正式通知省商标事务所:天堂寨旅游商标核准注册。历时6年的鄂皖“天堂寨旅游商标”之争,以湖北的胜利而告终。

  “一峰跨两省”引纷争

  天堂寨为大别山主峰,海拔1729.13米,位于安徽金寨县、湖北罗田县、英山县两省三县交界处。以山脊为界线,山北是安徽的金寨,山东南是湖北英山县,西南就是罗田县。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湖北、安徽两省首先为山地地界、继而为开发旅游资源发生纷争。2002年8月,罗田县天堂寨林场与湖北省商标事务所携手,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天堂寨旅游商标。此事引起安徽省相关人士的异议,双方就“天堂寨旅游商标”归属问题展开激烈的争论,并由此引发两省媒体大战。双方互不相让,争论愈演愈烈,两省森林公园主管部门,不断通过国家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争议及答辩。

  昨日,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最终裁定:“天堂寨”旅游商标核准罗田县天堂寨林场注册。“天堂寨”为第39类旅游服务商标,可用于“旅行社(不包括预定旅馆)、旅客陪同、观光旅游、旅游安排、旅游预订、旅客运送、停车场等服务”。

  谁在“抢注”旅游景点商标?

  (武汉晨报)一拨一拨的游客,大把大把的消费,旅游景点巨大的显性价值早已人所共知,而作为其附加值之一的商标,也正受到空前的关注。近年来,“抢注”旅游景点商标“蔚然成风”,谁在“抢”注旅游景点商标?什么样的商标更受青睐?抢注商标是好事还是坏事?

  最近,武汉的“夜江滩”等名称被一位市民成功注册。此前,“九连墩”和“清江闯滩”分别被海口的张先生、深圳的王先生“抢”走。另据了解,“天堂寨”商标正被湖北、安徽两省极力争夺。在省外,更有人注册“九寨沟”、“黑竹沟”、“都江堰”等商标后,在网上公开寻求买主。

  两年注册600多件

  到底是谁在“抢”注旅游景点商标?省商标事务所所长丰明霞告诉记者,这些注册者可分为两大类:

  一是某些实力企业斥巨资注册。湖北襄樊一外企两年来申请注册600多件此类商标,创下省内单个企业注册商标数量之最,“武当山”、“神农架”、“东坡赤壁”、“华中第一峰”、“大九湖”、“九路寨”、“老君山”、“百岁溪”等尽被其收入囊中,现在几乎每个月都能领到10余件《商标注册证》。该公司为此已花费了120万元注册费,且基本上都是从商品到服务的全类注册(45类)。据称,该公司将其作为一种投资,以后可用于开发,也可用于交易。

  二是投资公司、开发公司、旅游服务公司自行注册。据省商标事务所统计,近三年来,每年都有近20家旅游公司或景区、水库、林场的管理部门、物业开发公司来申请注册旅游景点商标,“车溪”、“大洪山”、“天堂湖”、“女儿会”、“海观山”、“挹江亭”等均已名花有主。

  山水、遗迹备受青睐

  丰明霞介绍,一般来说,注册者偏爱自然山水,历史遗迹的名称,因其既可做商品商标,又可做服务商标。像“武当山”、“东湖”、“黄鹤楼”、“三峡”等,是被申请最多的。

  人文景观(包括相关历史人物)也较受欢迎。不过,该类名称一般具有较强烈的政治背景和针对性,商标禁用条款对其有严格限制,申请人需慎重考虑商标的使用范围。比如,用“屈原”注册商标的就很少,全国不到10件。

  高知名度成就好商标

  “商标是越出名越好”,丰明霞分析,旅游景点有着天然的高知名度,因此,商标注册人对旅游景点情有独钟。

  此外,湖北是旅游大省,旅游业的发展必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旅游景点商标顺理成章地受到青睐。

  一些投资者在其中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希望分享旅游市场高速发展的“蛋糕”,于是注册相关商标以待价而沽。

  业内:旅游商标待开发

  对于近年逐渐升温的旅游商标,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是件好事”。丰明霞表示,无论单位还是个人注册旅游景点商标,都是应该肯定的,无形资产总得有人开发。“那些公共的资源,只有通过注册后,才能确定真正的主人,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业内人士同时指出,对于那些采取不公平的方法、恶意抢注旅游景点商标的行为,有关部门应该高度的重视。

  丰明霞说,我省旅游景点商标不仅仅是注册数量不够的问题,还有一个商标到期续展使权利得到延续的问题。对注册成功的商标如何正确使用和实施保护,这一点也不容忽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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