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签证概况:
1.捷克申根国家,持有任何申根国家有效签证都可以进入,持有捷克签证也可以进入其他申根国家。
2.90天以下的捷克签证无需提前预约,可直接递交到捷克领使馆签证处。
3.申请捷克签证所需材料:1)机票(往返)及住宿的预订记录;2)境外旅行保险,此份保险必须能够在其停留在申根国家期间支付如下费用:由于身体原因造成的突发事件的回国的费用、紧急的医疗护理费用或住院的费用,此份保险最少赔付叁万欧元;3)中国公司的工作证明,需包括:盖章的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由雇主出具的证明信(英文件,或中文件附英文翻译),需使用公司正式的信头纸并加盖公章、签字、并明确日期及如下信息:任职公司的地址、电话和传真号码任职公司签字人员的姓名和职务申请人姓名、职务、收入和工作年限准假证明4)申请人最近3至6个月银行对账单,无需存款证明5)如是未成年人,需父母或监护人的经济来源证明及授权的公证书6)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7)3.5cmX4.5cm白底彩色近照2张8)填写申请表。
4.签证办理时间为5个工作日。
捷克驻北京大使馆, 主管除下列地区之外的居民或常住人员(以当前居住地址为准)的签证事务 地址:北京建国门外日坛路2号,邮编100600 签证处对外接待时间(90天内短期签证): 星期一 8:30-10:00, 星期二 8:30-11:00, 星期四 8:30-11:00 电话:010-8532-5653, 签证咨询电话:010-8532 9500 传真:010-6532-5653 网址:http://www.mzv.cz/beijing/zh/index.html 电子邮箱:beijing@embassy.mzv.cz 安徽、江苏、浙江省和上海市 捷克驻上海总领事馆 地址:娄山关路83号新虹桥中心大厦808室 签证处对外接待时间(90天内短期签证) 星期二 9:00-11:00, 星期四9:00-11:00, 14:00-15:00 电话:021-6236-9925-6 传真:021-6236-9920 网址:http://www.mzv.cz/shanghai/zh/index.html 香港和澳门 捷克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事馆 地址:香港湾仔港湾道23号鹰君中心1204-05室 电话:00852-2802-2212 传真:00852-2802-2911 网址:http://www.mzv.cz/hongkong 电子邮箱:gkcrhk@netvigator.com
出入境
边防
前往捷克的游客在入境航班上会收到航空公司代为发放的入境登记卡,可提前在航班上填写姓名、护照信息、家庭住址、航班号、逗留时间等内容并签字,也可在落地后现场填写,建议均使用英文大写字母填写。游客持填写好的入境登记卡及护照、有效的酒店预订单、返程机票即可通过捷克边防入境。
海关
1、烟类:1条香烟,或100根单支不超过3克重的小雪茄,或50根大雪茄,或250克烟丝。
2、酒类:1升白酒或2升葡萄酒。
3、香水:50克香水或0.25升的化妆水。
4、药品:限于个人使用的品种和数量。
5、其它:入境不得携带毒品、枪支、食品、鲜花、水果,携带家养动物须兽医检验证明。
出境时,携带非商业性质的物品,数量不受限制,但不允许携带国家文物。携带古代器物必须持有不是国家文物的证明书。
卫生检疫
货币兑换
捷克的货币使用捷克克朗(CZK)。100元人民币约可兑换320克朗,但国内兑换捷克克朗很不方便,所以也可以拿美元或者欧元到当地兑换。1欧元约等于25克朗,1美元约等于20克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