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
美国签证申请新程序: 作为美国驻华使团简化签证申请程序努力的一部分,2013年3月16日开始,大使馆和发放签证的所有领事馆将实施新的签证预约、费用支付和文件递送系统。这个已经在几个国家使用的系统将更方便申请人安排其签证面谈预约、支付签证手续费,并检查已发出的其签证的状态。 自3月16日起,对于大多数非移民签证类型,申请人只需支付现有不变的签证手续费160美元。申请人将可以选择使用任何在中国发行的借记卡在线支付。申请人也将能够在任何一台中信自动取款机上用银联ATM卡,或在任何中信银行分支使用现金支付。申请人也可以使用一个新的在线系统,进行签证面谈预约,并检查其申请的状态。他们将能够致电新的呼叫中心进行预约,或解答他们的问题,而无需另外缴费。 本新系统允许申请人在中国超过800家中信银行分行中的任一家拿取他们的护照。在新预约程序下,美国大使馆和领事馆将继续为大部分有资格无需亲自面谈而续签的申请人提供非移民签证续签的递交服务。 申请步骤: 支付签证申请费:申请人在通过签证话务中心预约一个面谈时间前,请务必缴付签证申请费。当您预约面谈时,话务中心客服代表会索要您的签证收据号码。所有申请人必须在指定的中信银行交纳签证申请费。此费用不予退款。中信银行开具的两联收据须和其它申请材料一起递交。 提请注意:无论签证是否颁发,签证申请费用都不予退款。已经交纳了申请费用,但在一年之内没有递交申请的人也不能办理退款。只有持外交护照的申请人,以及申请A、G、C-2、C-3、NATO和美国政府资助的J类签证的人员可以免交申请费。签证申请费已进行调整。 以下是部分做调整的签证申请费用的例子。无须从美国开始申请的签证种类,如B1/B2(旅游、商务),学生(F1)或交流访问人员(J1):160美元(人民币1008元);须从美国首先申请的签证如H(工作)、L(公司内调遣)、O(特殊才能)、P(演艺人员)、Q(文化交流)及R(宗教工作者):190美元(人民币1197元);未婚夫妻签证(K):240美元(人民币1512元)。 旅游签证所需材料: 1、DS-160表格确认页。请在上面注明您名字的电码、中文姓名、中文家庭地址、公司名字及地址。 2、于6个月内拍摄的2英寸x2英寸(51毫米x51毫米)正方形白色背景,彩照一张 3、申请费收据:请将收据用胶水或胶条粘贴在确认页的下半页上。 4、有效护照:护照有效期必须比你计划在美停留时间至少长出六个月。含有以前赴美签证的护照,包括已失效的护照。 自2010年3月1日起,驻北京的美国大使馆要求所有签证申请人使用新的DS-160在线申请表。 请注意:获得签证并不能保证您能最终进入美国。美国法律规定签证只是允许您申请进入美国的凭证。获得签证的人员将在美国入境港口接受美国国土安全部(DHS)官员的检察。国土安全部官员批准绝大多数持有签证的申请人入境,但也有权拒绝某些人入境。
出入境
入境美国: 签证并不能确保您获准入境美国。签证只允许您在签证过期之前到达美国入境口岸并申请进入美国。有效签证的持有者在美国入境口岸将接受美国国土安全部官员的检查。国土安全部官员批准大多数签证持有者入境,但也有权拒绝某些人入境。 停留时间: 入境美国时,入境检查官会将I-94出入境记录卡附在您的护照上。大多数情况下,I-94卡上会有一个明确的离境日期,在此日期之前您必须离开美国。请务必在离境时将您的I-94卡归还给国土安全部的检查官。如果您回国后发现I-94卡还在您的护照里,这意味着您的出境没有被正确记录在案,国土安全部很可能会认定您仍在美国超期滞留。请点击这里(DOC-27KB)查看如何退还I-94卡,以便使您的出境记录得到更正。 延期停留: 想在美国延期停留的非移民签证持有者应该在规定的离境日期前尽早向国土安全部公民及移民事务署递交延期申请。如果申请获得批准,那么该旅客即可在公民及移民事务署批准的延期停留时间内在美国合法停留。如果申请没有获得批准,那么该旅客必须在入境时I-94卡上规定的离境日期前离开美国。如果您没有在规定的离境日期前或在获准的延期停留时间内离开美国,您以后申请签证时可能会遭到拒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