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局新闻发言人、航安办主任熊杰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可以适当增加部分具备条件国家的航班增幅。主要指具备四类条件:一是迄今向我输入病例较少且同我经贸往来密切的国家;二是综合考虑我海外公民较多、刚性回国需求强烈的国家;三是满足远端防控措施,可有效降低前端疫情输入风险的国家;四是境内外有复工复产需要、已同我国建立“快捷通道”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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