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新,彝语称“塔堵楷”,意思是“长满松树的山梁”。这里距县城50余公里,1949年以前,曾是建水通往江外(红河)的重要驿站,也是彝族纳楼茶甸副长官普氏衙门的所在地。
纳楼土司原来是红河地区最大的彝族部落。唐宋之际的后晋天福元年(936),纳楼部落首领因协助段思平推翻杨干贞政权、建立大理国有功,正式登上红河地区的历史舞台。元代为纳楼千户,后分为两个千户,隶临安元江等处宣尉司。明洪武十五年(1382)被朝廷授予“纳楼茶甸副长官司”职后,军事实力日趋鼎盛,辖区跨红河南北两岸,曾一度管辖至今越南境内。辖地“东至墨江交趾界六百里,南至元江直隶州界四百里,西至石屏州云台里界一百里,北至府城南关纸房铺八十里”,辖区之广,权势之大,可见一斑,成为中国西南三大彝族土司之一。清光绪九年(1883),因纳楼土司普永年死,子普卫邦夭折,族人为争袭土司职位械斗不止,自相残杀,造成社会动荡。临安知府为缓和其社会矛盾,报经云贵总督批准,采取分而治之办法,将纳楼司地析为四土舍。四舍普卫寅领太和、钦崇二里后,于光绪三十三年(1907)在回新建村盖了司衙。
回新村是一个彝族寨子。村子四周由厚厚的土墙围住,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各开一个寨门。回新纳楼司署坐北朝南,在村子的最高点,占地面积2800平方米,建筑面积2951平方米,计有房舍70余间。其建筑规模较大,布局统一、严谨,集官署、住宅为一体,极富民族特色,既有彝族“土掌房”的建筑特点,又融入了汉族建筑的风格特征。
大门建在3米多高的石台上,两个高三层的碉堡东西对峙,拱卫大门,并与门前长10余米、高6米、厚1米余的衙门照壁相呼应,围成200多平方米的操场供演兵之用。前院为公房,并设有牢房,由衙丁驻守。正厅为公堂,是土司办理辖区事务、审理案件、举行重大典礼的地方,神龛似的土司宝座,上面雕刻着3条腾云驾雾、翻江倒海的金龙,衬托出土司的土皇帝地位。后院为土司与家人起居之所。另在后院的两角,还建有碉堡。整个建筑的设计气度不凡,与当时的官府大堂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是云南历史上的“土司制度”的重要实物资料。著名古建筑专家罗哲文先生考察纳楼长官司署后,认为纳楼长官司署建筑精美,具有地方特色,为古建筑类型之精品。1993年,国务院将其列为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来源:建水县旅游局)
全州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地形以元江为界,元江以东属于滇东高原区,元江以西为横断山纵谷的哀牢山区。全州最高处为金平县西南部的西隆山,海拔3074米;最低处在河口县南溪河口,海拔76.4米。境内河...【更多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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