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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地旅游十大禁忌(2)

http://travel.sina.com.cn  2009年03月18日12:56  西藏旅游杂志

  6、起居禁忌

  ·遇到乞讨的人应施舍。藏族有“遇乞丐要施舍,遇强盗分文不给”的古训。

  ·亲人出门后忌马上扫地。丈夫刚离家外出时,忌讳妻子梳妆打扮。

  ·进入室内,入座要男左女右。

  ·忌讳外人通过小孩打听家中父母的事情。

  ·家中或经堂的油灯上忌接火吸烟。

  ·出远门做生意,上山打猎,外出办事时,忌讳路上遇到空背篓、空水桶、空口袋的人。

  ·忌脚踩灶台,忌在灶内烧狗、猪粪死烤肉、烧头发等带熏味的东西。

  7、婚姻禁忌

  ·忌近亲结婚,禁止父系血统和母系之间的恋爱和婚配。

  ·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之间婚配与乱伦,是十分可耻的行为,被视为畜生不如。

  ·迎亲和出远门时,忌讳看到倒垃圾、抬病人、空背篓、空水桶等,被视为不吉之兆。反之则是吉利之事,向过路者献哈达表示谢意。

  ·寡妇不佩戴发饰上端的三环、中间的海螺,不戴镶松耳石、珊瑚的金银耳坠(已改嫁者例外)。

  8、生育禁忌

  ·家中有病人或生小孩时,藏族同胞怕外人带邪气进来对病人和产妇不利,会在门口放火堆、挂红布或垒石头、插柏枝作标记,忌讳客人入内或喊人,尤其在午后和夜晚。

  ·若有远客必须进家时,也得由主人在门口烧一堆火,客人从火上跳过,方可入室。

  ·在以前,藏族妇女是不能在屋里生育的,一般是在帐篷外或牛圈等地方,因为藏族同胞认为妇女生育是淫秽的,会带来霉运。但小孩出世后带来的却是喜庆。

  9、丧葬禁忌

  ·丧葬期间,家里来客人不宜笑出声,不能唱歌跳舞。藏族地区有的地方家人为了寄托对死者的哀悼,在七七忌日期间不洗头,不买新衣,不戴项链首饰。

  ·家中有人去世,在49天内,邻居、村子不办喜事,不举行任何娱乐活动,以示对死者家属的尊重。死者家

  属在49天内不杀害一切生灵。

  ·忌讳他族人到天 葬场观看。如果游客无意中见到了,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千万不能抢景拍照,若激怒遗

  属,后果不堪设想。

  10、生产劳动禁忌

  ·每人均有凶日和吉日。凶日中,一切事情都不能做,只能在家里念经或出去朝佛。

  ·每个人的13岁、25岁、37岁、49岁(以此类推),都是凶年或年关,要特别小心,只有多念经、放布施才能避免灾难。

  ·忌在公认的神山圣湖狩猎、捕鱼。

  ·不允许随意从别人的刀、扇担、马缰绳和鞍具等上跨过。

  ·在拴牛、拴马和圈羊的地方不能大小便。

  ·忌用不吉利的语言骂牲畜。

  ·忌讳猎杀猫头鹰,藏族同胞认为它们的祖先是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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