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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航空售“取消险” 被取消特价机票可获赔

http://travel.sina.com.cn  2009年12月09日15:26  新民晚报

  从今天起,春秋航空开售一种名为“航空机票取消险”的保险险种。只要符合约定条件,旅客被迫取消所预订的特价机票时,也能获得机票款赔偿,不过,受保条件比较苛刻。

  春秋航空告知,航空机票取消险的承保公司为中国太平洋(601099,股吧)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险种针对在网上订票的春秋航空旅客开放销售,销售范围为“春秋99系列机票”。

  根据规定,凡预订春秋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旅客,均可购买这种机票取消险。旅客在预订及支付机票价款完成之后,如果因下列原因导致无法按期登机而取消所预订的机票,那么承保公司将按约定赔偿旅客所支付的机票款损失。

  旅客配偶、父母(包括岳父、岳母、公、婆)、子女(以下简称“近亲属”)突发急性病住院治疗或死亡;

  被保险人近亲属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或死亡;

  出发前7天内,被保险人的住所因火灾、爆炸、洪水导致严重毁损;

  出发前7天内,机票目的地发生5级以上地震;

  出发前2天内,机票目的地气象部门发布台风预警信号;

  出发前7天内,机票目的地发生罢工、暴动或骚乱活动;

  被保险人在预订机票之前报名参加的原定于出发日及之后3天内于目的地进行的国家级考试延期举行。

  大多数航空公司都对售出的特价机票提出诸多附加条件,比如,不可签转,即便可以退票也必须缴纳高昂的手续费。春秋航空本次开售的机票取消险,无疑为购买特价机票的旅客提供了特殊保障。

  这种保险的销售时间为航班起飞前24小时以上。保险金额为旅客所支付的预订机票款金额。保险单每张19元,一张机票只能买一张保单。(金志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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