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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China Eastern Airlines Corporation Limited,简称“东航”)计划调整香港至大陆航线以及部分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香港至中国内地航线新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自2009年2月1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执行;东航部分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费征收标准自2009年2月9日(以出票日期为准)起开始执行。
航线征收方式不变。此外,其他国际及地区航线的燃油附加费维持现有征收标准。
具体如下:
香港至中国内地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部分国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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