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元月,乌鲁木齐地窝堡国际机场(简称“乌鲁木齐机场”)安检人员先后在旅客的托运行李中查出婚庆用的手持礼花炮和彩喷。
1日下午18:00左右,乌鲁木齐机场安检人员在检查前往喀什的CZ6801航班的托运行李时,查出一名女性旅客携带一箱十支手持礼花炮。9日早晨09:30左右,安检人员又在前往银川的CZ6963航班的托运行李中查出手持礼花炮两支和彩喷四瓶。据了解,这两起携带手持礼花炮的旅客都是由于不知道乘飞机时不能携带的规定。
手持礼花炮是靠一定的压力推动来喷射礼花的,由于飞机机舱内的压力远比地面要大,在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外界压力大于内部压力,此时礼花炮就会发生喷射,对航空器的安全产生一定的隐患。因此,婚庆用礼花炮是不宜被带上飞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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